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伍建,安书民,缪钟华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渝0105民初25135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安书民 ,缪钟华 : 本院受理的(2021)渝0105民初25135号原告伍建与被告安书民 ,缪钟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诉讼文书。原告伍建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安书民向原告归还借款本金80万元;2、请求判令被告缪钟华对安书民的本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请求判令公告费由二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以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于2022年2月14日14时10分在本院第二十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