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 ,浙江创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8民初27565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渝 0108 民初27565号浙江创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移物联网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公司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15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