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秦勇, 重庆市江北区惠中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渝0105民初21990号 |
案由 |
小额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秦勇:本院受理的(2021)渝0105民初21990号原告重庆市江北区惠中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秦勇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答辩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2月22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速裁中心(巨宇)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