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涛,贾洪涛,裴晓露
公告类型
其他
案号
(2021)渝0105民初28000号
案由
民间借贷纠纷
公告人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内容
贾洪涛、裴晓露: 本院受理的(2021)渝0105民初28000号原告张涛与被告贾洪涛、裴晓露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等诉讼材料。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答辩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视为放弃答辩权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2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A楼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出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判。
刊登日期
2021-11-14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