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豪,王荣华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重庆市开州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住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平桥街128号4幢1单元1-1,王荣华(公民身份号码51222219710929857X): 本院于2021年10月8日受理原告王豪诉被告王荣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本案采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本案定于2022年2月16日10时4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希你准时到庭参加诉讼,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