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某某, 宜昌瑞丰商贸有限公司 ,宜昌市伍家岗区民鑫粮油经营部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503民初1017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宜昌瑞丰商贸有限公司、黄某某:本院受理原告宜昌市伍家岗区民鑫粮油经营部与被告宜昌瑞丰商贸有限公司、黄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鄂0503民初101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