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上海仓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曹某,上海福游投资管理中心,上海旅科投资管理中心,上海思旅投资管理中心,上海伊茂投资管理中心,郑某某, 浙江新世界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鑫旅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沪0113民初13527号 |
案由 |
有限合伙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仓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曹某:本院受理浙江新世界国际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鑫旅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福游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旅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思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伊茂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郑某某,上海仓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曹某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上诉人上海鑫旅投资有限公司,上海福游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旅科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思旅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伊茂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郑某某就(2021)沪0113民初13527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