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辉,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242民初265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辉:本院受理原告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酉阳支行诉被告张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被告张辉公告送达(2021)渝0242民初26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 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