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安晋辰,安政军,安小平, 重庆两江新区明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深圳天来文旅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民初4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安晋辰、安政军、安小平、深圳天来文旅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重庆两江新区明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渝01民初47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渝01民初47号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安晋辰经过三个月即视为送达, 安政军、安小平、深圳天来文旅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安晋辰、安政军、安小平、深圳天来文旅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安晋辰可在收到本判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