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北京雷客天地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然懿科技有限公司 ,青岛大通泓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长沙雷客云电子贸易有限公司 ,重庆宇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宇垚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雷客天地科技有限公司,重庆然懿科技有限公司,长沙雷客云电子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大通泓宇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诉你们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2021)渝01民初4347、4348、4350号三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2年3月23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二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