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某某, 厦门芊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重庆全兴物业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13民初10201号之一 |
案由 |
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刘某某: 本院受理原告厦门芊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诉刘某某、重庆全兴物业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13民初1020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厦门芊慧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撤回起诉。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