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某某,徐某, 武汉诚逸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5民初6157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诚逸美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徐某: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某某与你们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鄂0105民初615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