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静勇,王桂珍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07民初9399号 |
案由 |
继承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桂珍: 本院受理原告张静勇诉被告王桂珍继承纠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07民初9399号案件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交纳上诉费,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