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武汉君源泉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13民初1855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武汉君源泉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湖北大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13民初185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