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梁洪涛,曾碧琼,谢长春,张国祥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0)渝0108民撤47号 |
案由 |
民间借贷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曾碧琼、谢长春、张国祥: 本院受理原告梁洪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渝0108民撤4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果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