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昌荣煤炭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昌荣煤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海雅仕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诉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昌荣煤炭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于2022年3月14日上午10时00分在本院本部第二十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