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某某, 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深圳市龙岗区陈浩晨食品商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05民初787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深圳市龙岗区陈浩晨食品商行: 本院受理原告赵某某与被告深圳市龙岗区陈浩晨食品商行、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沪0105民初787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送达期届满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