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南部县锦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沙坪坝区勇发建材租赁站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6民初33064号 |
案由 |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南部县锦兴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沙坪坝区勇发建材租赁站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2021)渝0106民初3306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风险提示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