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简某,姜某,王某某,黄某,王某某, 重庆市盖特广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成都扬春仁商贸有限公司 ,重庆大久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92执异77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重庆市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在执行成都扬春仁商贸有限公司与重庆市盖特广告文化发展有限公司、重庆大久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姜某、王某某、黄某、王某某追偿权纠纷一案中,申请人简某于2021年11月15日向本院申请变更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现本院已作出执行裁定书,因你下落不明,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92执异77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