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于某某,王某某,李某,张某,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营业部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中心支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吉0106民初5761号 |
案由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某某:本院受理原告于某某诉你及李某、张某、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营业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吉0106民初57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