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某某,洪某,赵某某, 上海广厦(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 ,杭州世永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4民初7448号 |
案由 |
健康权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杭州世永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广厦(集团)有限公司,洪某,赵某某,安徽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本院受理李某某诉杭州世永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广厦(集团)有限公司,洪某,赵某某,安徽筑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1)沪0114民初7448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安亭人民法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