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某, 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杰讯传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金融法院 |
内容 |
李某、北京杰讯传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光大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李某、北京杰讯传承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质押式证券回购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另外,本案将于2022年3月30日下午14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