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何萍, 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2021)渝0107民初25659号 |
案由 |
追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渝0107民初25659号 何萍:本院受理谊度(深圳)科技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答辩期及举证期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3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十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