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瑞吉建设有限公司 ,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 ,苏州科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苏州卡特凯拓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苏州科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瑞吉建设有限公司诉被告苏州卡特凯拓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通知苏州科讯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孚能科技(镇江)有限公司、沈阳新松机器人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案第三人参加诉讼,现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2022年4月6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三十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