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罗某某, 重庆富森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08民初12974号 |
案由 |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罗某某本院受理的原告重庆富森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罗某某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渝0108民初12974号民事判决书[(一、原告重庆富森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与被告罗某某于 2012年 12 月 5 日签订的《汽车挂户经营合同》解除;二、被告罗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富森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支付 2019 年 3 月至 2021 年 4 月的车辆管理服务费 15600 元;三、被告罗某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重庆富森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 3120 元)。)等,其他详见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1-1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