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河南象丰园林科技有限公司洛阳市孟津区平乐镇人民政府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洛阳市孟津区人民法院
内容
河南象丰园林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洛阳市孟津区平乐镇人民政府与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会盟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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