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黎某某,重庆分公司, 繁荣昌盛(福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盛世佳颜化妆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13民初13121号 |
案由 |
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重庆盛世佳颜化妆品有限公司,繁荣昌盛(福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繁荣昌盛(福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黎某某与被告重庆盛世佳颜化妆品有限公司,繁荣昌盛(福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繁荣昌盛(福建)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113民初131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并缴纳上诉费,上诉于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