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李某某, 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重庆大丰门窗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1民终8362号,(2019)渝0192民初10328号 |
案由 |
承揽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渝01民终8362号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李某某与被上诉人重庆大丰门窗有限公司、重庆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渝01民终8362号案件的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该判决书的主要内容为“一、撤销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2019)渝0192民初10328号民事判决;二、驳回重庆大丰门窗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2 588.31元,公告费260元,由重庆大丰门窗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 620.57元,由重庆大丰门窗有限公司负担,限重庆大丰门窗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本院交纳(李某某预交的二审案件受理费,本院予以退还)。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