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刘某某,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 |
公告类型 |
更正 |
案号 |
(2021)渝0107民初10175号 |
案由 |
其他民事 |
公告人 |
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本院于2021年 12月 16日刊登在人民法院报G75的原告为重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九龙坡支行的公告中,被告任伟应为刘某某,其中(2021)渝0107民初10310号民事判决书应更正为(2021)渝0107民初10175号民事判决书,特此更正。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