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兴雷, 广州宏途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东营伟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4民初3178号 |
案由 |
租赁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东营伟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张兴雷:本院受理广州宏途设备工程有限公司诉东营伟金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张兴雷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沪0114民初31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上海市嘉定区德富路1221号)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
刊登日期 |
2021-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