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张涛,郑晓莉,王根华, 浙江震坤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正坤工贸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裁判文书
案号
(2021)沪0120民初8235号
案由
合同纠纷
公告人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内容
浙江正坤工贸有限公司,郑晓莉,王根华:本院受理张涛诉浙江震坤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正坤工贸有限公司,郑晓莉,王根华其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沪0120民初823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柘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刊登日期
2021-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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