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段某某, 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玉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4民初216号 |
案由 |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湖北玉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段某某与被告湖北玉义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中建三局第二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04民初2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