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卢某某,谭某,方某某,杨某某, 湖北来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来凤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卢某某、谭某:本院受理原告湖北来凤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卢某某、谭某、方某某、杨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被告方某某、杨某某不服判决,已在上诉期内向本院提交了上诉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民事上诉状。请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