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 ,恒大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市超丰置业有限公司 ,红安恒勤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湖北恒大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万海金达置业顾问(武汉)有限责任公司 ,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恒童投资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红安恒勤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湖北恒大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市超丰置业有限公司、广州恒童投资有限公司:原告万海金达置业顾问(武汉)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红安恒勤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湖北恒大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恒大童世界集团有限公司、恒大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凯隆置业有限公司、广州市超丰置业有限公司、广州恒童投资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
刊登日期 |
2021-1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