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代某某,吕某某, 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长春市宏宇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公告类型
更正
案号
-
案由
追偿权纠纷
公告人
吉林省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内容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更正公告,本院刊登于人民法院报2021年11月7日G97版的原告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与被告代某某、吕某某、长春市宏宇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长春一汽富维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的公告,“民事判决书”更正为“民事裁定书”,以第一次见报时间为准,特此更正。
刊登日期
2021-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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