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禾田,卢勇,申五的,王军爱, 广东力净智能洗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广州市力净洗涤机械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其他 |
案号 |
- |
案由 |
-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申五的、王军爱、广东力净智能洗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市力净洗涤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禾田、卢勇诉被告申五的、王军爱、广东力净智能洗涤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广州市力净洗涤机械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审判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等相关法律文书,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09-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