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廖某某,第三人-胡某某, 酉阳县华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雲梦家装饰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渝0242民初4413号,(2021)渝0242民初441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内容 |
(2021)渝0242民初4413号廖某某:本院受理重庆雲梦家装饰设计有限责任公司诉酉阳县华春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廖某某、第三人:胡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渝0242民初44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