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第三人-杜毅,赵慧, 苏州舰奇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上海因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执行文书 |
案号 |
(2020)沪0116民初4406号,(2020)沪0116执4489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执行 |
公告人 |
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上海因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杜毅、赵慧:本院受理苏州舰奇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上海因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2020)沪0116民初4406号民事判决书强制执行一案(2020)沪0116执4489号,申请人苏州舰奇精密机械设备有限公司申请追加第三人杜毅、赵慧为该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本院经审理支持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依法向上海因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杜毅、赵慧公告送达裁定书。上海因视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杜毅、赵慧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执行裁判庭领取上述执行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1-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