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朱某某,何某某, 浙江华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沪0113民初20346号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浙江华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何某某:本院受理朱某某诉浙江华严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何某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沪0113民初2034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淞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