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徐某某,刘某, 武汉市美颂雅庭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海安智仁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2民初8813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徐某某、刘某: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市美颂雅庭装修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们与海安智仁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1)鄂0102民初8813号民事裁定书及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