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黄某某,王某某,黄某某, 汪清县龙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大连百盈食品有限公司 ,大连成功食品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19)吉24民初24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内容 |
黄兴军、王艳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与被告汪清县龙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连成功食品有限公司、大连百盈食品有限公司、黄兴伟、王艳艳、黄兴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19)吉24民初243号民事判决书。请于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