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第三人-武汉市武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武汉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武汉惠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多凯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市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类型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案号
-
案由
抵押权纠纷
公告人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内容
武汉多凯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惠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市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武汉邦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武汉多凯汇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武汉惠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武汉市武昌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抵押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中南路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刊登日期
2021-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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