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庄某某,张某某,黄某某,宋某某, 湖北天力医药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被告庄某某、张某某、黄某某、宋某某:本院受理原告湖北天力医药有限公司诉你们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无法联系到你们,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开庭之日前,本院定于2022年3月18日9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