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王某某,黄某, 上海黄浦仟宸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裕宝商贸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沪0101民初20173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王某某、上海裕宝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上海黄浦仟宸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王某某、上海裕宝商贸有限公司、黄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黄某就(2021)沪0101民初20173号民事裁定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