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鲍某某, 上海水雪制冷设备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上诉状副本 |
案号 |
(2021)沪0114民初19232号 |
案由 |
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鲍某某:本院受理上海水雪制冷设备有限公司诉鲍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上海水雪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就(2021)沪0114民初19232号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