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广东省口岸旅行社有限公司 ,湖北中旅假日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服务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广东省口岸旅行社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湖北中旅假日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与你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6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1-12-3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