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张玉霞,王勇,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6民初15307号 |
案由 |
金融借款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张玉霞、王勇: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武昌支行与被告张玉霞、王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21)鄂0106民初15307号民事判决书。请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