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西安品诺实业有限公司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顺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秋泽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重庆嘉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2021)渝0104民初7478号 |
案由 |
票据追索权纠纷 |
公告人 |
重庆市大渡口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顺通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西安品诺实业有限公司、重庆秋泽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重庆嘉融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诉你们票据追索权纠纷(2021)渝0104民初7478号一案,因受送达人下落不明,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等诉讼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十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审理。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