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赵向东,张素玲, 中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类型 |
裁判文书 |
案号 |
(2021)鄂0106民初15171号 |
案由 |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中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赵向东、张素玲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己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鄂0106民初151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内容为:一、被告中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办理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洪山二巷6号中南大公馆B座2单元29层3号房屋的房地产初始登记,并将该房屋的房地产权属证明办理至原告赵向东、张素玲名下;二、被告中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赵向东、张素玲偿还维修基金6634元。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