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
当事人 |
秦云帆,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
公告类型 |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
案号 |
- |
案由 |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
公告人 |
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 |
内容 |
秦云帆:本院受理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与秦云帆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庭审直播通知书、互联网公布文书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
刊登日期 |
2022-01-06 |